您好,欢迎访问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官网!
0379--80895148/17737963139
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首页
关于蓝锐
蓝锐简介
蓝锐文化
社会责任
党建之窗
办公环境
业务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金融与保险
人力资源+劳动法
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
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与犯罪预防
公司法律服务
专业团队
律师简介
蓝锐荣誉
中台风采
中台简介
模拟法庭
大数据报告
合作办案
团队风采
蓝锐要闻
律所动态
党建文化
蓝锐研究
案例精选
热点解读
新法速递
联系蓝锐
招贤纳士
联系方式
首页
关于蓝锐
蓝锐简介
蓝锐文化
社会责任
党建之窗
办公环境
业务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
金融与保险
人力资源+劳动法
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
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与犯罪预防
公司法律服务
专业团队
律师简介
蓝锐荣誉
中台风采
中台简介
模拟法庭
大数据报告
合作办案
团队风采
蓝锐要闻
律所动态
党建文化
蓝锐研究
案例精选
热点解读
新法速递
联系蓝锐
招贤纳士
联系方式
17737963139/ 0379--80895148
Sitexml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与犯罪预防
代理范本
刑事法律法规
典型案例
常见罪名
栏目导航
点击右侧查看更多
代理范本
刑事法律法规
典型案例
常见罪名
刑事辩护与犯罪预防
一、犯罪预防
1、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2、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
二、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律师自行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6、就案件涉及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等法律文书,如向检察院提出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分析意见。
7、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3、律师自行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被告人通信。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6、参与一审、二审的法院开庭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7、法院判决后,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书内容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五、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一) 担任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1、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搜集有关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依法参与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1、去法院查阅、复制、摘抄自诉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
2、调查和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
3、依法参与法庭审理,帮助被告人行使抗辩权。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拟写诉讼文书,搜集有关证据,参与法院审理,帮助被害人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
2、律师可以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拟写诉讼文书,搜集有关证据,参与法院审理,帮助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主张行使抗辩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单位提出申诉。
人民法院对申诉案件决定再审的,律师按照原审程序进行辩护或代理。
八、在死刑复核阶段担任被告人的代理人
认为被告人判处死刑确有错误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进行复核时,可以接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公众号
官方微信
QQ咨询
联系电话
座机
0379--80895148
手机
17737963139
返回顶部